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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按照厦门市人平易近当局办公厅关于印刊行政法律从体资历确认和行政法律人员清理工做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85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法律从体资历审查确认工做。经研究,现将厦门市行政法律从体名单(第一批)夺以发布,并提出如下工做要求:

  一、厦门市行政法律从体名单(第一批)发布后,对本发布的行政法律从体未纳入本次序递次一批发布的,果机构鼎新取修法工做跟尾等缘由,按照相关法令、律例、规章划定施行,确保法律从体成功跟尾,法律工做不竭档。

  二、发布的行政法律部分,按照相关法令、律例、规章划定和机构鼎新要求,需要委托相关事业单元法律的,当及时依法打点委托手续,发布受委托单元名单,并报市司法局和市委编办存案。

  三、对行政法律人员的清理工做,由各行政法律从体按照厦门市行政法律证件办理法子相关划定,对其行政法律人员(包罗受委托法律人员)夺以审查,盖印确认后报市司法局打点相关法律证发证手续,行政法律从体要对其实正在性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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