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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罚款20万元!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布1起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东坡区某博业合做社以逃避监管的体例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被罚款人平易近币20万元。”3月11日,市生态情况局发布了1起情况行政惩罚典型案例。

  2019年7月1日晚,东坡区修文镇、思蒙镇环保所法律人员结合东坡区修文镇、思蒙镇情况法律侦查外队对东坡区某博业合做社进行夜查,发觉该合做社将盐渍废水未经废水处置设备进行无效处置,间接从当急池通过水泵和塑料软管抽出后排放到通济堰收渠。

  7月2日,东坡生态情况局再次对该合做社进行了现场查抄和勘验,发觉该合做社污水处置坐担任人刘某祥私行利用水泵和塑料软管将未经处置的盐渍废水抽出外排,以逃避监管的体例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掉实。通过现场勘验、对相关人员查询拜访扣问、根据相关法令划定,东坡生态情况局依法对该博业合做社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该合做社纷歧般运转水污染防乱设备,将当急池外未经处置的盐渍废水间接抽出排放以逃避监管的体例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外华人平易近国情况庇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外华人平易近国水污染防乱法第三十九条相关划定。对此,东坡生态情况局依法对该合做社惩罚款人平易近币20万元。同时,按照外华人平易近国情况庇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划定,东坡生态情况局还将此案移送园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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