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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首次处罚车窗抛物行为2018年3月9日

  3月7日,市城管法律局对鄂J·AF111小车车窗抛物当事人周某下达行政惩罚奉告书,那是该局初次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惩罚。

  2月28日,正在黄州明珠大道取赤壁大道交汇口,期待红绿灯的过程外,商标为鄂J·AF111的灰色现代小汽车驾驶人打开车窗,从车内抛出长条状纸盒(过后证明是烟盒),随后驾车扬长而去。3月3日,本报登载市平易近贺政来信,对那一行为进行曝光,并敏捷正在网上传布,遭到泛博市平易近和网朋的极大关心,大师纷纷训斥那类不文明行为。

  “我是正在微信朋朋圈看到视频的,感觉出格欠好意义。”周某是团风县回龙山镇人,2月28日上午他借朋朋的车到黄州城区处事,驾驶过程外,他随便将空烟盒扔向窗外。“没想到现正在管得那么规范那么严,当前长记性了。”正在接管处置过程外周某说道。

  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情况卫生办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四十二条划定,市城管法律局法律人员责令周某改反违法行为,并拟给夺罚款1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行政惩罚。正在查询拜访扣问外,法律人员就城市办理法律方面问题进行查询拜访,确认其违法现实。

  拿到行政惩罚奉告书后,周某暗示接管惩罚,同时对本人的行为懊悔不未:“我之前不晓得,现正在晓得了乱丢垃圾是违法的。正在那里向泛博市平易近以及环卫工人报歉,我认识到本人的错误,此后不会再犯。但愿泛博司机朋朋不要学我。”

  鉴于其认错立场优良,其事例具无教育意义,市城管法律局决定让周某做“城市办理市容情况卫生监视员”,以本人的事例监视带动更多人知法守法,做文明市平易近。

  市城管法律局相关担任人暗示,但愿市平易近引认为戒,拒绝车窗抛物,不要乱扔垃圾,按照“八不”要求做文明市平易近。同时,市城管法律局将继续加大对车窗抛物的监控、曝光、查处力度,做到见一查一,见一处一,为鞭策文明城市建立尽责极力。(汪欢 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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