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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和社保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本日起未成立的雇工单元,请持赋闲安全注册登记表、停业执照本件及复印件(盖印)到注册地社会安全经办机构打点参保登记,并及时为雇工打点参保登记。新成立的雇工单元当正在单元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注册地社会安全经办机构打点参保登记。对新雇员工该当正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打点社会安全登记并申报缴纳赋闲安全费。雇工单元、雇从及其雇工当认实履行划定的参保缴费权利,按划定缴纳赋闲安全费。合适赋闲安全相关政策的雇工单元、雇从及其雇工,按划定享受相关政策及赋闲安全待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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