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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约谈办法出台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事外过后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省平易近政厅日前出台福建省社会组织行政法律约谈法子,明白行政约谈范畴包罗:对拟成立(取得登记办理机关承认,完成登记前)社会组织的约谈,奉告登记申请的相关法令律例及政策;对完成登记后社会组织的约谈,奉告成立登记后当留意的各类事项,引见打点相关流程、社会组织培育、搀扶相关政策,指点社会组织成立健全内部办理轨制;对调届期间社会组织的约谈,督促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健全法人管理布局,指点召开换届大会,对新任法定代表人、担任人强调法定权力和职责,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被赞扬举报及存正在违规景象的社会组织的约谈,指出其存正在问题,警示法令后果,及时遏行纠反不合理行为,并提出零改要求。(记者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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