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来安县城管分析法律大队法律队员正在日常放哨时发觉,沿河路滨河小区西大门西侧一处人行道彩板砖被报酬粉碎,经查证,该处人行道彩板砖为滨河小区迟餐店运营者汪某所损坏。损坏路面长6.3米,宽0.9米,共计约5.67平方米。法律人员当即奉告当事人汪某停行违法施工行为,并对其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攻讦教育,当事人就地暗示悔悟,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根据城市道路办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划定,5月13日,来安县城管分析法律大队对当事人汪某做出当即恢复道路本状并处人平易近币1134元的惩罚。罚款不是目标,是为更好的守护我们的文明。对于粉碎公共设备的行为,来安县城管分析法律大队将庄重处置,刚性法律,毫不姑息。(报道:陈思563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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